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山东中医药大学,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和中医药事业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意见的直接体现,是立足山东、服务发展,推进山东省高等教育做大做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强化内涵、深化改革,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生动实践。共建意见的签署,将有力推动山东中医药大学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办学特色,更好地发挥学校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共建意见,双方将在中医药教育改革、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给予学校更大支持。接下来,山东中医药大学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共建协议相关内容,进一步把办学特色融入山东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工作的大格局中,紧紧围绕山东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一流中医药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目标,努力提升办学质量与水平,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国家中医药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多位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国医大师鉴证了签约仪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山东中医药大学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