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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暨教育教学研究奖励办法论证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10 】

学校召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暨教育教学研究奖励办法论证会

11月1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424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推进会暨教育教学研究奖励办法论证会。副校长高树中出席并讲话。

高树中指出:一是制定《山东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奖励办法》《山东中医药大学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和《山东中医药大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方案》需要加强调研,充分征求校内广大一线教师的意见,充分了解兄弟院校的相关情况;二是制定文件需要充分考虑到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培养,这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三是对于教学成果培育推进工作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提前做好2017年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

会上,对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奖励办法》《山东中医药大学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和《山东中医药大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方案》三个文件,与会人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对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进度进行了安排,对教学成果评审标准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解读。

各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负责人和教师发展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