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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得“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项目资助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6-13 】

我校获得“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项目资助

本报讯 近日,学校接到“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通知(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4〕509001号),我校作为责任单位牵头申报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项目“治疗温病的中药新药研发”获得国家科技部批准立项。

该项目以我校牵头的中医药抗病毒协同创新中心为依托,联合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康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泰州市病毒研究所等单位,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和组织,最终获得立项,中央财政资助经费2186.42万元,地方性投入和企业投资6799.35万元,项目总经费8985.77万元。

该项目是“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中唯一立项的中医药抗病毒专项。以中医温病理论为指导,结合现代生物技术,开展防治肺纤维化、艾滋病、乙型肝炎的中药新药研发,并力求在荧光标记病毒侵染细胞模型技术、抗病毒中药筛选技术等方面取得技术突破,丰富和发展中医温病学理论,建设抗病毒中药研发平台。该项目的立项,标志着我校在中医药抗病毒及治疗温病的中药新药研发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源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和高科技领域的“重点跨越”,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重大新药创制”是国家16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是国家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出重大标志性成果,根据“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的总体部署而发布的重大研究项目。